企业家之间的暗战

“没有永远的朋友,也没有永远的敌人,只有永远的利益。” 十九世纪英国首相帕麦斯顿如是说。

这句名言后来成为了许多政治家扩张和攫取自己利益的座右铭。而事实上,对于以“逐利”为天性的企业家来说,这句名言更易于被奉为真理。

台上言欢、台下使绊;当面叫哥哥、背后掏家伙,企业家之间的暗战从来就没有停止过。在今天这个新经济时代,中国的商业规则仍然明显缺失或者不成熟,而基于悠久的“潜规则”传统,这样的暗战将越演越烈,造成的结果不是你死就是我活,甚至是,我死大家也都别想活。

周鸿祎VS马化腾:以小博大

IT业界有一句老话:“做流量不如做联盟,做联盟不如做导航,做导航不如做搜索。”其实从近几年的走势来看,这句老话还应该加上一句新语——“做搜索不如做客户端”。自古以来说得民心者得天下,而在IT界,则是得客户端者得天下,有了像QQ、浏览器以及安全软件这样的客户端,流量根本就不再是问题。有了流量,则赚钱不再是问题。

这一点,360的周鸿祎和腾讯的马化腾显然看得很清楚。因此,当一个做杀毒的和一个做在线聊天的打在一起的时候,不明白的人只看个热闹,而明白人却能看出门道,那就是:他们都在争抢客户端。直白地说,周鸿祎的目的就是让360系列安全产品先抢占用户的电脑,然后通用360控制用户的电脑上的各个应用软件。这就好比女人能做一手干净可口的饭菜,先抓住了男人的胃,再抓住男人的心,进而就能独家掌控这个男人。

“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”,任何的商业行为肯定都是有它的目的性和企图心的,这无可厚非,而且,“先吃饭再给钱”,这也是IT业的一个传统套路,马化腾不是吗?李彦宏不是吗?马云不是吗?

问题是,马化腾、李彦宏、马云等人已经在这条道上先出发很久了,已经掌握了一个相当庞大的客户端,而周鸿祎要想在这群巨头中杀出一条血路,迎头赶上,就不得不采用一些非常规战争手段,对这些巨头企业的软件进行监控、限制。周鸿祎的想法是建一座大坝,任何的水流经过这里都需要听这座大坝的指挥。周鸿祎想对各个软件厂商说,你想让你的水流通过吗?可以,但得听我的!

这些巨头当然不想听周鸿祎的,马化腾的腾讯首先开枪,指责360推出的“360隐私保护器”,将正常的用户操作和QQ安全检查模块诬蔑为腾讯QQ窥视用户隐私。360马上反指腾讯打击报复360,目的是为了转移视线,回避外界对腾讯偷窥用户隐私的质疑。紧接着,战争升级,腾讯与百度、金山、傲游、可牛组成强大的联盟,共同讨伐360,要求行业自律,反对恶意竞争。而360又立即抢占道义制高点,声称自己为了用户利益,不惜冒“业界”之大不韪,向一切灰色利益和潜规则宣战,不怕得罪任何厂商,哪怕是中国几大互联网巨头的联合打压。

其实,剥去道德的外衣,所有商业战争的核心无非是利益二字,而利益是天生具有排他性的,先来的总是排斥后到的。马化腾做QQ问问,李彦宏就没意见?做QQ拍拍,马云就不闹心?在中国,许多企业家就是习惯走别人的路,让别人无路可走。其他几个巨头之间的战争也时常发生,只不过这一次,因为周鸿祎的四处点火、八方作战,几大巨头动了“公愤”,才联合在一起想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“IT新丁”。

不过周鸿祎不是慈禧,马化腾也不是八国联军司令瓦德西。360以小博大、以寡敌众,在一场非常规战争中往往更能占到便宜,占不到便宜也至少能搏到版面,吸引到眼球,这就是胜利。

马云VS李彦宏:争执牛耳

马云和李彦宏,这是两个最容易被人相提并论的IT界的巨头。他们是事业同样成功的青年才俊,他们的故事同样传奇,他们同样喜欢在闪光灯下抛头露面,他们同样善于制造各种各样的话题……

2008年,对于马云统帅的阿里巴巴和李彦宏领导的百度来说,是关系出现重大转折的年头,在此之前,他们是朋友,在此之后,他们是敌人,而转折的原因还是两个字——利益。

这一年的“三鹿事件”相信今天不少人仍然记忆犹新,在这次事件中,受创的不止是一干乳品企业,还有看起来似乎八竿子都打不着的IT企业——百度。当时网上流传的一封出自于三鹿集团内部的公关信,透露百度在收取巨额广告费后,为包括三鹿在内的许多企业进行新闻公关保护,屏蔽不利信息。一时舆论哗然,纷纷指责百度缺乏社会道德和行业原则。而百度则紧急辟谣,并称在“三鹿事件”中,阿里巴巴利用旗下资源对有关谣言进行大面积传播。百度称已经对相关信息取证,威胁有可能对其进行法律诉讼。在声明中,百度还宣称,阿里巴巴之所以积极地对谣言进行推波助澜,真正原因在于百度即将推出的C2C业务,而阿里巴巴对于竞争对手的出现,“不顾道德原则,不择手段进行打击”。

紧接着,阿里巴巴立即在旗下所有网站屏蔽了百度,并发表声明,先说自己社会道德高于行业道德,“人命关天,我们选择我们应该做的!”接着再指责百度挟搜索引擎的巨大流量抢占其它互联网行业的领地,是一种即当裁判员又当运 动员的非正当竞争行为,本身就不合乎行业道德。并在一个月后阿里巴巴正式向百度发出通知函,终止广告发布合同。

百度也不甘示弱,10月底,一份名为《阿里巴巴资金链断裂被迫停止百度巨额投放广告》的文章开始传播开来。文章称:连日来的股价狂跌,已经让上市不到一年的阿里巴巴赔光老本,公司资金链更是已经出现严重断裂,为了自救“过冬”,阿里巴巴被迫宣布停止其在搜索引擎网站百度上的广告投放,来节省巨额广告开支。而阿里巴巴则把百度利用“竞价排名”潜规则,导致用户被迫接受大量虚假广告和不良信息抖了出来。短期之内,百度公众形象数度受创,股价大跌,市值缩水超过14亿美元,而阿里巴巴也没占到便宜,股价同样屡屡走低。

在此之前,百度曾经宣布在电子商务C2C方面3年内超过淘宝,事实是如今已经快到这个期限了,“百度有啊”仍然是不温不火。而阿里巴巴的B2C发展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。这又是中国企业界竞争一个一拍两散、没有赢家的典型例子。

反观美国,同样是电子商务与搜索引擎的合作,eBay用户为了扩大知名度和增加流量,找到更多的买家,一直在google上购买广告,但在美国,eBay与“不作恶”的google彼此相安无事。两者能够互利共荣,才能在各自的领域内称王称霸。

互联网注定是趋于垄断的,谁也无法阻挡。在国外,雅虎和微软无法阻挡Google对搜索的垄断;在国内,MSN、旺旺也无法阻挡QQ的垄断。同样的,百度也无法打破阿里巴巴和淘宝的在电子商务C2C领域的垄断。如果打破了,那也就是百度开始垄断的时候了。霸主在变,但称王称霸的历史不会变。

同质模式上的产品细节创新为隔靴搔痒,只有模式的创新才足以动摇寡头的格局。霸主可以移位,但前提是必须取得模式上的突破与创新,走一条与之不同的“曲线救国”路线。百度想走别人的路,让别人无路可走,需要进行的斗争将是惨烈的,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将是巨大的。

企业应该尽量专注做好自己的事情,即便抢道跑,也不能给别人下绊子,拖后腿,那样注定会被逐出“赛场”。而且你在干扰别人的时候,实际上也给自己造成了干扰。有所为、也应该有所不为;有所不为,才能够有所大为。尤其当公正性和利益发生冲突时,如果一味选择利益,那么必定会招来品牌和形象的巨大损失。